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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评比规则

    为树立典型、表彰先进,在团内形成一个良好的激励氛围,提高团员素质,促进我集团公司共青团工作的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:
一 、评选对象及比例
凡集团公司团委资格审查、具有团籍的团员均有参评资格。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以支部为单位控制在团员总数的5%以内,优秀团干的评选比例以支部为单位控制在团干(包括团小组长)的20%以内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优秀团员
1)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社会主义,热爱祖国,热爱集体,团结同事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。
2).模范执行团的纪律,履行团员义务,正确行使团员权利,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,在各方面均能起带头作用。
3).立足本岗塌实工作,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工作业绩。能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,在实际工作中有较强的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,在工作、学习、社会实践、青年志愿者等活动中成绩显著。
2.优秀团干部
基本具备优秀团员条件。
热心为集体服务,工作积极肯干,工作中能够主动想办法,克服困难,完成本职工作,并有突出成绩。
以身作则好,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敢于坚持原则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能与其它团员干部团结协作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。
三 、评选办法
评选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工作,每年上半年结合团内教育评议、团籍注册进行。每位团员、团干要按要求认真总结每年的工作、学习情况,以支部为单位,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出优秀团员、团干,并报系团总支和院团委审批。
评选过程中,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切实加强领导,防止放任自流。同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,切实按照先进条件进行评选,防止马虎从事、包办指定和轮当先进的做法,还要做好评选中的思想教育工作,克服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,使评选成为团员自我教育提高的过程,真正评出干劲、评出团结、评出风格、评出努力方向。
四、奖励办法
对评出的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,由集团公司团委分别授予年度相应的荣誉称号,发给证书和奖品,分别填写登记表,装入档案。先进个人评出后要召开表彰大会,出光荣榜,宣传先进事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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